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委托,拟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常年法律顾问进行邀请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CZB-2024-080
二、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常年法律顾问
三、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用途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常年法律顾问 | 人民币100,000.0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注: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材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1.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1.6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1)线上/现场获取。(2)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加盖公章复印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3)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4)标书款发票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本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2号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20-38156636
采购代理机构: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
联系人:董小姐、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89899
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